主任(合伙人):査念华 联系电话:13304526001 副主任(合伙人):陈红权 联系电话:13604828148 副主任(合伙人):陈杨 联系电话:18814627111 律师事务所电话:0452-2426148 传真:0452-2421444 邮箱:sifanglvshi148@163.com 办公地址: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高新智谷大楼1104室 |
怎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浏览数:205次
投诉以文字材料为准。要把投诉人的姓名、地址、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、地址,受损害事实,所购商品的名称、牌号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写清楚,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。未经消协同意,不要邮寄票证、单据和实物,以防丢失。 请注意,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投诉,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: 1.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,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(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); 2.企业(包括个体工商户)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; 3.个人私下交易商品,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; 4.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、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; 5.司法、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; 6.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。 上一篇: 关于反诉应该具备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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